10月26日晚七点,《绿色中国》系列课程第五讲在三教智慧教室B203开讲。石绍成老师从当前的生态治理实践出发,提出一个十分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制度落地如何因地制宜?进而从相关概念、理论以及治理实践等不同层面入手,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生态治理呼唤因地制宜
课程伊始,石绍成老师从“植树造林”的案例出发,探讨了生态治理因地制宜的必要性。植树造林是中国重要的生态治理行动,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石老师提到,我国的法律制度对植树造林作出了相关规定。比如,《森林法》规定:国家统筹城乡造林绿化,开展大规模的国土造林行动。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却不能将这一“利在千秋”的制度落实好。
石老师运用一些地区大规模种植桉树的例子说明了这种情况。他提到,因为桉树生长周期短、成效快的特点,这种树木成为一些地方植树造林的第一选择。但是桉树的生长却需要消耗大量水资源,这反过来给当地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担甚至破坏。这与生态保护的初衷无疑是存在矛盾的。在该案例基础上,石老师抛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不依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生态治理,其后果会怎么样?”
制度是生态治理的工具
石老师简单回顾了人类进行生态治理的历程,揭示了制度成为生态治理工具的逻辑。石老师以人类为对付害虫而大量使用农药为例,阐释了“技治主义”的弊病。人类通常运用大量农药来消灭害虫,这虽然能短期达到目标,但给自然环境造成了意外的严重后果。卡森的《寂静的春天》是深刻揭示生态问题“技治主义”弊端的杰作。生态现代化理论也正是在这种反思的基础上出现的。石老师引用英国思想家吉登斯的观点认为,生态问题可以经由规范化——即将这些问题纳入现存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框架内得到处理。其中,制度作为生态治理的工具登上了历史舞台。
石老师通过对生态治理的概念解析和本质探究,进一步探讨了制度落地与生态治理的内在关联。石老师提到,生态治理是指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主体通过相关制度建构解决生态问题行动的过程。在这种意义上,生态治理在本质上属于国家治理的范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其中至关重要的内容。从该概念中也可见,成功的生态治理是一个相关制度有效落地的过程。
制度落地需要因地制宜
石老师讲述了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总体构成。石老师通过引用诺思的观点,对制度作出了界定。制度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它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从正式制度的角度来看,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包括了法律、法规和成文规则三类不同类型和层级的制度。
在此基础上,石老师从“巨型国家和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与“结构和能动之间的矛盾”两个维度,从理论上解析了制度落地需要因地制宜的深层原因。我国是一个巨型国家:其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差异很大;政府层级有5级之多,各层级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其中基层政府更了解当地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实现有效治理,必须要因地制宜。另外,制度并不会自己运行,它并非“能动”的力量。制度只有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才能得到人们认同,从而得到真正落实。
在互动环节,石老师运用“厕所革命”案例,探讨了制度落地为何需要因地制宜。《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行“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互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有部分农村采用城市化的方式来改造厕所,这会带来高成本、低使用率的问题(城市化区域除外),从而使得当地的厕所革命难以为继。我国是一个巨型国家,各地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所有农村都采用城市的方式来修建厕所,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制度落地需要因地制宜,这样才能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厕所革命的好处。
制度落地如何因地制宜
石老师提出了制度落地如何因地制宜的四个要点。第一是相关行为、事务应该有具体清单,为因地制宜提供制度空间。第二是相关行为有分级激励,为避免“一刀切”提供条件。第三是执行者要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社情民意。第四是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尊重地方性知识。石老师运用“禁吃野味”“禁烧煤球”等生动活泼的案例,为同学深入讲解了以上四项内容。
本次课程从国家制度层面解析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并探讨了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因地制宜的有效措施,对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有积极参考价值。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变革,在这场变革中,需要严密的制度体系予以配套实施。如何布局和建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落地生根,将是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必须思考的问题。
文字作者:魏鑫